【人神共憤】3歲仔受虐因為咁! 生父:2周前佢尿喺我床上
台灣新竹虐童
(新增內容)可惡至極!台灣新竹市一名3歲男童疑遭虐待,全身赤裸的站在玄關,雙手臂還綁有束帶吊着,生母前往探視才發現兒子遭虐,她看到小兒子傷痕纍纍、骨瘦如柴,痛心至極,生母友人將探望的相關照片及過程發佈facebook,曝光事件。警方接報後通知社工介入調查,並找到男童生父。
警方調查指,男童的生父從事冷氣水電維修工作,與跟前妻所生的一對兒子(分別3歲及4歲)、37歲陳姓女子及其7歲女兒同住,家裡環境整潔乾淨。今年5月,男童生母曾前來探望兒子,當時沒有發現么子有受虐情況。社會處也表示,男童家未被列入高風險或是列管家庭。
男童生父向警方表示,昨天下午他正在上班,聽到同居女友來電說前妻和警察來了,才趕緊回家。他否認有虐童,聲稱「只是純粹管教」。他說,約在2個星期前,么子突然故意在他和同居女友的床上小便,當下斥責他後以為沒事,沒想到他從此行為失控,不僅隨地大小便,還會玩排洩物,將屎尿沾滿身上。他一開始是責罵么子,但兒子不聽,後來他改為徒手體罰,兒子卻變本加厲,激得他開始用膠拖鞋打他。至於手臂上綁上束帶,男童生父表示,只是象徵性的「套住」,沒有勒緊,主要是告訴兒子不可以再玩大便,也沒有將他吊在玄關。
有傳該名疑遭虐待的男童有亞氏保加症(Asperger's syndrome)及行為障礙,並在馬偕醫院治療,才會有此偏差行為。對此,新竹市社會處表示沒有聽聞,也不知道男童生父是否有帶兒子去做治療,將會向醫院瞭解,男童的醫療狀況評估也會列入安置的評估報告中。
檢方指,今天上午男童父親與同居人,已主動到地檢署說明,初步研判兩人管教過當,除依違反《兒少法》及傷害罪送辦,並諭知限制住居,也依《家庭暴力防制法》第31條規定對其父及父親女友核發緊急家庭保護令,至於是否達到虐待程度,仍待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