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舞與新巫潮流 - 石琪

蘋果日報 2002/01/05 00:00


中文的「舞」與「武」同音,很妙,更妙是聲韻也與「巫」相近(尤其在國語或普通話)。據辭典解釋,古代把能以舞降神的人稱為巫,可見巫師本來擅長跳舞。
事實上,很多原始部族的舞蹈,兼具迷信儀式性質,跳得興奮迷幻時,活像神魔附體。後世各地巫師請神,亦往往以歌舞形式表演「跳神」。現在香港喃嘸佬道士做法事,也經常手持木劍跳舞,同時唱誦經文,大概是巫師傳統的延續。還有習武者練神功,請「師父」上身,自我催眠地狂舞起來,認為可以刀槍不入,顯然近乎古代的巫舞。
巫的傳統,在西方同樣流傳,但千百年來被正統基督教會嚴禁,視為異端惡道,巫女巫男常被燒死.去年「香港話劇團」繙譯演出美國阿瑟米勒名劇《靈慾劫》(TheCrucible),描述十七世紀北美處死不少嫌疑「巫人」的冤案,劇情起點就是少女們貪玩,夜間在林中請神跳舞,祈求好姻緣,那知闖下大禍。
時至今日,西方對巫法不再趕盡殺絕,反而在文藝界娛樂界十分吃香,描寫小巫師和巫術學校的《哈利波特》小說最暢銷,拍成電影亦極賣座,《魔戒》亦是巫術神話。當然,也有些極端正統派不滿,認為巫邪流行,教壞兒童。其實在開明世界,巫法是娛樂事業,不算迷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