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於施政報告推出「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筆者不明白為何政府要資助月入三萬多元的家庭置業。
月入三萬多元,用一萬元租樓居住,這個家庭還有二萬多元可用作其他消費和儲蓄,比起香港一般中下階層來說,他們的生活水準真的不錯。是否一定要買樓?是否租樓居住不等於安居樂業?若然,政府亦應要協助低收入還租住政府的公屋家庭買樓,讓他們亦能「安居樂業」。
筆者每天乘車上班,倘一定要買私家車代步,卻又未能負擔,是否應要求政府協助買車?相信人人都認為筆者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便行,不一定要自己有車。同樣地,亦不一定要買樓才有容身之所,租樓亦行,未能買樓是否連結婚生育亦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