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半工讀獲公開大學工商管理學士的青年,涉於去年十月五日至二十四日的一個月內,任職大福證券電腦程式員期間,利用職員密碼進入公司資料系統,於一個月內多次偽造帳戶存款紀錄,成功轉帳圖利約七十萬元後,試圖再轉帳五十萬被揭發,其後把贓款悉數歸還公司。
曾做義工獲金獎
被告譚旭臨(二十三歲)昨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取用電腦及盜竊等六項罪名,案件延至本月三十一日,候領取勞教中心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十五歲喪父,他於九四年暑假,在屯門蝴蝶邨青年中心,參加救世軍義工服務超過四十小時,奪得金獎嘉許,負責社工昨呈交求情信指,被告擅於與人相處,懂得解決問題,他於中學畢業後,入讀公開大學工商管理學士課程,學習有關電腦操作;他於九九年加入大福證券,原本只任客務操作員,兩年後升為電腦程式員。
案件編號:DCCC26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