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兩名卧底女警前年9月15日往首被告藍田啟田大廈的診所,其中一人自稱懷孕。首被告問她最後一次經期的日子,女警說是7月底;首被告指假設是7月25日,便是懷孕51天;又謂超過50天的胎兒太大,不能服藥墮胎,只能做手術。她指手術只需兩分鐘,收費5,500元,完成後不用覆診。首被告全程沒替女警檢查,只給她止痛藥及消炎藥,並收500元定金。
首被告相約女警翌晚於藍田廣田邨碰面後往一名老婦的公屋單位。老婦促女警去清小便並脫褲上手術床,女警通知同袍入屋拉人。首被告警誡下稱:「我只係想賺500蚊介紹費」,又謂她只是協助該老婦,前年初至被捕當日曾做過3至4次手術,胎兒會被吸出,倒入廁所沖走。警方在老婦家中搜出第一部毒藥,又證實她非註冊中醫或西醫。
案件編號:HCCC369/16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