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歲被告卓志鐵,原被控以一項非禮罪,但昨日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於今年三月五日,在利園山道一間服裝店內襲擊一名女子。
前往警署自首
據控方案情指出,今年三月五日下午五時許,女事主獨自在店舖的閣樓貨倉工作。任職銷售經理的被告到閣樓,走到女事主跟前,用雙手托起女事主的臉頰,吻向她的前額。女事主立即推開被告,但被告仍不罷休,再趨前用左手托起女事主的臉頰,在其左邊面吻了一下。女事主瞬即逃離閣樓,事後並將事件告知丈夫及另一位上司,以及報警處理。被告其後到灣仔警署自首。
辯方庭上求情稱,被告已婚,與妻子育有兩名兒子,分別二十歲及二十二歲;大兒子已入讀大學。辯方續稱,女事主於○○年加入涉案服裝店工作,兩人相識已兩年。
由於○二年被告與女事主一同被安排參加由一間公司開辦的促進人際關係體驗課程,課程的其中一個環節是要求男女學員互相擁抱,自此兩人行為變得親暱,更發展出親密關係。但後來彼此關係漸轉惡化,被告因一時衝動才犯案,但他受到女事主兩次拒絕後,已停止動作。
案件編號:ESCC172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