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灼亨為李先生檢查身體,僅發現其小腿輕微腫脹,而腳內側、足踝未有壓傷或骨折,遂向李處方止痛藥。李先生表示,服用止痛藥之後痛楚稍為紓緩,不過,隨後他察覺左腳掌有紅腫,懷疑是瘀血塊;在之後兩次的覆診,李亦向梁灼亨表明病情並無進展,但梁沒有作進一步檢查。李表示,由於病情一直未有好轉,數日後轉看跌打,跌打醫師發現他的腳跟附近不尋常地「腍晒」,認為是筋腱斷裂,故建議他去醫院接受手術。
專家證人、養和醫院骨科名譽顧問醫生麥勤興則表示,筋腱撕裂是常見的運動創傷,傷口在數日內會逐漸變得紅腫,令患者不能跑步或跳躍,走路時也會一拐一拐。他認為,醫生在診治此類病人時,如果發現其步態有異,應該作較全面的檢查,惟梁灼亨並沒有這樣做,對此表示遺憾。
梁灼亨求情時表示,自己多年來主要服務區內長者,對於運動創傷的醫治經驗較少;他又指,原告於兩次覆診時都有上呼吸道感染等其他病徵,故診治方向有偏差。他表示會承認錯失,及接受醫委會的處分。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