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潘振中原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控方昨將控罪改為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指他今年9月10日在彌敦道雅蘭中心一樓Cotton On試身室內,以手機偷拍一名女子的更衣影片。
控方庭上透露,女事主於當日發現有人將手機從隔壁伸出偷拍,遂向職員投訴,職員假扮顧客到試身室更衣,見有人伸手偷拍,遂制止對方及報警。警方到場將涉偷拍的潘拘捕,潘承認因工作壓力犯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6日開審,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外出,保釋條件包括被告不得進入該服裝店。
案件編號:KTCC5304/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