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繼續播放被告李瑞香(50歲)與警方的錄影會面影帶。被告聲稱透過女子「阿梅」向兩死者吳基鑾(81歲)及顏算(87歲)借款5萬及3萬元,被告因等錢應急,才向二人追債。
被告在第3份口供會面時承認說謊,澄清顏與阿梅不相識,被告只是覺得顏好人沒戒心,放膽問她借錢,因聽到單位外有人聲,被告驚慌下綁起及襲擊顏後離開。不過,被告在第6份口供又改口,稱一次扶吳回家而與對方相識,認識3日便問吳借錢,失敗後用木棍扑吳的頭後離開。
負責拘捕被告的西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蔡偉森作供指,去年發放被告從閉路電視拍下的照片後,獲市民提供資料將被告拘捕。被告被控在06年12月及去年3月殺死吳及顏二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