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資料,案中白加道豪宅由楊家誠名下的誠廣投資有限公司於2005年以1.46億元購入。楊家誠因涉及洗黑錢案,2011年遭律政司申請限制令,將該物業釘契。
據知,案中遇襲的X是楊家誠的兒子,首次案發時年僅2歲9個月,至去年最後一項控罪發生時,他剛滿4歲。事件由另一名家傭揭發,此家傭持有的錄音及她的口頭供詞將是本案主要證據,另楊妻王曼酈亦是證人之一,惟X不會出庭作供。
被告昨由當值律師代表,申請毋須答辯,以徵詢法律意見,等候證人供詞及錄音。裁判官批准申請,並接納要求將案押後6周至6月9日再提堂,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不得前往白加道案發單位及不得接觸證人。
楊家誠2014年3月被裁定洗黑錢7.2億元罪成,判監6年。服刑1年半後一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至終審法院。去年7月,終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楊的上訴,下令他繼續服餘下4年半刑期。
案件編號:ESCC12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