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室女兒爭產 昨庭上供稱
工廈大王晚年被繼室孤立

蘋果日報 2006/09/05 00:00


【本報訊】已故「工廈大王」怡華集團創辦人鍾江海00年過世後,後人爭產風波不斷。鍾江海已故正室所生女兒及男孫等八人,去年入稟聲稱四間由鍾江海繼室所持的公司股份,並非由鍾江海有效轉讓給其繼室,故她不能向鍾氏遺產追討1.18億元債項,而四間公司的股份亦應歸鍾氏遺產所有,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八名原告包括鍾江海與正室林美所生的女兒寶珠、寶珞及寶琦及男孫培杰等,被告則為五間海外公司WorldcupInvestmentsInc、DoranLtd、Profit-TakingCompanyInc、FourPillarsInvestmentsLtd及MegabestSecuritiesLtd。
原告在入稟狀指,鍾江海於80年代持有首三間公司的股份,其後有關股份在未付款的情況下,分別轉讓予其繼室秦蘭鳳,再由她轉到後兩間公司FourPillars及Megabest名下,秦僅是股份的信託人,鍾江海才是五間公司的擁有人,故五間公司指鍾欠下首三間公司逾億元債項,說法並不成立,公司股份亦應歸予鍾氏遺產。
否認曾向父哭訴
辯方律師指,鍾江海、秦蘭鳳及其子曾於85年3月同往新加坡找鍾寶珠,她於用膳期間向父哭訴,為何父親將股份轉讓予秦的兒子,而不是她。鍾寶珠昨在庭上否認該說法,並指對方說謊。
鍾寶珠昨供稱,父親88年由台灣返港定居後,被秦安排入住沙田一物業單位,其父不良於行,不能長時間坐車,故他並無返公司,秦更曾稱不跟其父談話,令父慘被孤立,她認為父受這等壓力,才會於00年簽訂有關股份轉讓的法律文件。
鍾培杰則供稱,自秦逐鍾寶珠離開南灣道大宅後,兩房關係轉差,他翻查會計賬目亦發現,秦於涉案期間並無簽過任何文件,顯示她非公司真正持有人。
鍾氏後人在鍾江海逝世後不久即掀起訴訟,秦於00年入稟指鍾寶珠霸佔南灣道大宅,高院04年裁定鍾江海生前批准女兒居於大宅,法官下令出售大宅,但批評秦拒絕談判,將各人扯入漫長的訴訟,要她自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11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