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10.1遊行遭警「光速」禁辦 陳皓桓批政權借疫情順勢打壓港人自由

蘋果日報 2020/09/25 18:04

民陣10.1遊行抗暴之戰反對通知書

「沒有國慶只有國殤」,自去年起港共政權就以「可能發生暴力」或疫情為由,多次拒絕港人的遊行集會申請。民陣今年的10.1遊行,今(25日)收到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是連續第二年10.1遊行申請被拒。民陣說,明知機會渺茫但仍會上訴;副召集人陳皓桓斥,政權無視確診數字回落,借疫情為所欲為,順勢打壓言論及集會自由,呼籲港人做應做的事,勿忘正在受苦的手足,「唔能夠令10.1呢個子日鴉雀無聲」。
民陣前日向警方申請於10.1舉辦「毋忘義士 釋放12」遊行,冀向政權表達港人對12港人關注。遊行擬定於10.1下午2時至6時,由銅鑼灣東角道出發,以中環遮打道與畢打街交界為終點。民陣昨日亦與警方開會,但會議僅15分鐘便結束。至今日民陣收到警方的長達5頁的反對通知書,是警方連續第二年反對民陣的10.1遊行。
警方反對通知書指,由於限聚令未解,遊行不屬於獲豁免的群組聚集,而疫情下病毒對本地社群構成嚴重健康風險,警方有理由相信舉行遊行這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動,會對所有市民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重大威脅,加上自去年6月至今,民陣類似的集會、遊行,期間或結束後都出現不同的暴力事件,而且今次遊行地點十分接近容易受衝突或暴力響的高險建築物,有理由相信遊行人士會偏離原定路線,因此不批出不反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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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facebook圖片

警告將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末頁列暴力事件

警方亦警告,任何人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即屬犯罪。通知書更在末頁列出去年中至今年初,民陣舉辦的遊行集會期間或結束後出現的暴力事件。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回覆《蘋果》說,對此結果感不滿及憤怒,斥警方做法離譜,是藉限眾令及疫情打壓言論及示威自由,「過去6、7個月,香港市民係無一個合法嘅遊行或者集會可以表達佢哋嘅意見,不論係支持定反對政府。而政府一直喺度打壓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選舉權利,港人都只係一直忍住道氣,好想發聲,但佢(政府)唔畀我哋發聲」。

「無一個國家係因為遊行而出現大規模爆發」

他說,民陣因疫情自今年2月起已無再入紙申請遊行,「今次係見住佢(確診宗數)回落緊先申請」,亦曾參考其他國家的社交距離式集會、汽車遊行及有防疫措施遊行等,「無一個國家係因為遊行而出現大規模爆發」。他指,本港疫情遲早「零確診」,即使政府現時仍以以限聚令和疫情為所欲為,「佢避得一時避唔到一世」。
對於警方在反對通知書上列出多項民陣過去遊行集會後出現的暴力事件,他說這只不過是警方的藉口,對此一笑置之,若要羅列警方及政權的制度暴力,「唔止8項啦,過100項都有。係一隻手指指人,四隻手指指自己,係無面對過自己嘅問題。上年林鄭話對話,要求變、改善,一年後改變咗啲咩?」而遊行不但因為各種自由及法治受打壓,而是就連疫情下窮人無法獲失業保障等民生議題,港人也未能表達意見。

民陣堅持上訴 冀港人勿放棄公民櫂利和自由

他說,面對政權大力打壓,港人感到恐懼是自然的事,「會驚咗出唔出嚟,唔知佢會唔會用非法集結、暴動甚至是國安法。如果大家擔心同有包袱,係無問題,重點係能夠發聲嘅香港人繼續發聲,唔好令10月1號呢個日子鴉雀無聲」,所以即使上訴成功機會渺茫,民陣仍會堅持上訴,希望港人能爭取時間,在等待上訴期間做好宣傳工作,「做好大家可以喺自己崗位所做到嘅嘢,唔好放棄自己嘅公民櫂利同自由」。
去年10.1與數名民主派人士「承接」遊行的他說,自己已背負十多條罪名,但遊行不止為自己權利,還有已還柙入獄、甚至被「送中」等正受苦難的手足,「呢個係責任嚟,不論我係任何身份同崗位,總之我係人,就有責任去為自己同其他人發聲。呢個係人嘅責任問題,如嗰個人唔去係佢嘅責任,而我會去囉,負起個責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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