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事主為53歲馬來西亞商人ChuaSiewTuang,他與從事旅遊生意的郭發昌相識近20年,透過郭認識首、次被告,自去年10月開始,兩名被告多次與他洽談石油及銅生意。
商人供稱,次被告於去年11月30日晚通知他,已找到一名印度買家,着他與郭到尖沙嘴富豪九龍酒店一間房內洽談生意,商人抵達時三名被告及該名印度買家均在場,但他表示需時兩周,才能確定有沒有足夠的銅。
商人於凌晨1時許離開酒店時,次被告在大門前截停他說:「你搞掂呢單嘢先好走!」首被告突然推他,揮拳打傷他的右耳,令他跌傷右腿,他坐在大堂沙發上,並發現有數名年輕男子在酒店外徘徊。
商人續稱,首被告要求他賠償200萬元,他起初拒絕,第三被告突然一拳打向郭面頰,商人大驚,次被告要求事主趕快答允,「佢哋仲有好多人過緊嚟」。他惟有答允,返回大馬後才報警。
案件編號:KCCC38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