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於兩年前有朋友將他送返平湖鎮,當時他已癱瘓及神志不清,友人指他在港遇到車禍,所以將他送返鄉間,但妻兒視他如陌路,拒絕照顧,結果由他70歲的胞兄帶返家中。其兄指稱,由於他年邁及家貧,無辦法妥善照顧其弟,只能給予居住,以及每日送兩餐飯。
兩年以來,羅被困於一間屋內,他身體癱瘓大小便失禁,穢物無人清理發出惡臭,過着豬狗不如的生活,直至去年底,他暈倒屋內陷於便溺中,身上沾滿污物,鄰居發現通知村委人員,最後將他救出,並由村委會支付醫藥費,將他送進當地醫院。
據檢查發現,羅除了身體癱瘓及患有精神病,並有高血壓、冠心病、肝炎及皮膚病等,由於家人拒絕照顧,深圳工聯會諮詢服務中心介入事件,接觸姓羅事主及聯絡本港社署。昨日早上,工聯會人員陪同事主返港,由於他的證件已過期,過境時入境處人員替他補辦臨時證件,至中午12時許,他被送到北區醫院,在醫院檢查之後,將交由社署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