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聞追Click︱持工具被控點算好?攜綠卡能保平安?
蘋聞追Click綠卡黃俊嘉
近日有巴士司機因執勤時被搜出帶有士巴拿,一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需要隨身攜帶工具上班的打工仔,如上下班時路經抗爭現場被無辜牽連,被指管有攻擊性武器,又有何對策?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黃俊嘉指,被捕者最終會否被入罪,需視乎被告有否有招認、現場環境情況,包括是否有相類似罪案正在或者曾經發生、被告如何管有相關物件、被告遇到執法人員時的即時反應等等。「呢啲全部單獨嚟睇,未必足夠證明被告管有物品嘅意圖;但將所有元素拼湊埋,法庭或者有足夠事實基礎,作對被告不利嘅推論」。
不少人需帶備工具上班,若身上有工作證明,屬對被告有利的事實基礎。
不過基於事實的推論,往往不能預計是正是反。黃舉例指,如果有人管有雷射筆,而雷射筆放置在背囊底部,「睇個官點推論,一方面收得咁埋好難摷出嚟無諗過拎出嚟用,另一方就係你收得咁埋,一定係想唔好咁易俾人search到」。
黃續指,如果被告無招認,法庭需要衡量控方提出的環境證據是否可信、可靠;若接納這些證據,法庭則需要考慮,被告當時管有這些物品作相關非法用途是否一個不可抗拒的推論。
至於坊間一直流傳,建築建造業人士帶備工具,應同時帶備俗稱「綠卡」的建造業平安卡,遇上警方截查時可表明身份;亦有行業工會計劃為會員發出會員證,以識別身份。
黃俊嘉指,每名被捕人士皆享有法律賦予保持緘默的權利。但被捕人士是有效「綠卡」的持有人和擁有相關工作證明,這些事實基礎亦能夠協助法庭在作出以上推論時,考慮被告當時當刻管有涉案物品是否有合法及合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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