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美玉(47歲,圖)稱因任性,「碌大咗卡」,惟「老公(男被告陳世儉)真係好好」,向親友借錢替她還卡數;至2015年時,她瞞着丈夫透過中介向財務公司借下180萬元貸款,豈料借款「一毫子都攞唔到,仲要嘔凸15萬中介費」。
李稱當時無計可施,被中介不斷騷擾下,惟有將3名事主的180萬元交予中介填數。她強調「成件事唔關我老公事」。辯方稍後向法庭重新答辯,李承認3項欺詐罪。
其夫陳世儉(48歲)隨後作供,指自己任的士司機,月入3萬元,財政穩健,2014年與事主郭俊堅及羅裴商量做腸粉小食生意,他向妻子李美玉談及,李卻說:「𠵱家潮流興食米線喎,如果我傾到『三哥』,你點睇?」他遂向郭、羅二人轉達其妻的建議。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93/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