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終院11月審《蒙面法》 郭榮鏗指林鄭「釋法」有政治目的

蘋果日報 2020/09/01 17:51


特首林鄭月娥「夠膽」講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重新演繹《基本法》指香港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立法原意。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就反駁林鄭指,不論終審法院、學者和各級司法人員和法律界,過去一直秉持「三權分立」的憲制原則,斥林鄭等同質疑終院過去對於三權分立的說法有誤,「佢呢個講法係可笑,同對司法機關好唔尊重」。
郭深信終院11月處理《蒙面法》覆核時,會就三權分立有最新及最具權威的說法,不相信法官會受到偏頗及無基礎的言論所影響。

陳弘毅曾指《基本法》包含「三權分立」原則

郭榮鏗今日(1日)引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2018年撰寫的法律文章,指香港各級法院一直都以「三權分立」作為基本法和香港法律制度的背後原則(The courts of the Hong Kong SAR refer to separation of power as an underlying principle in basic law and the system of the rule of law in the SAR),指終院過去多宗案例判詞,亦確認《基本法》存在和包含「三權分立」的重要原則。
郭指:「過去嗰廿幾年,無數咁多案件都係秉持住呢個三權分立嘅重要,點解呢?就係因為香港係行普通法,三權分立係普通法一個好重要嘅原則,法官判案時,尤其係啲司法覆核同公共行政案件,一定係引用三權分立呢個重要憲制原則」。

相信終院法官不會受影響

他特別指出,民主派早前就《蒙面法》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件將於11月下旬在終院審理,「呢個案件其中一個好重要嘅論點,就係三權分立,所以呢單案件,我相信係會畀一個機會,就住三權分立嘅論述,終院會有一個最新同最具權威性嘅論述」。他相信終審法院5位法官不會受到林鄭偏頗及全無基礎的言論影響,並會按照他們認為正確的原則判案。
他認為政府突然重新解釋三權分立帶有政治目的,與早前發生的《基本法》第22條爭議,即中央所屬部門不得干預特區內政一樣,政府與社會的理解南轅北轍;又認為教育局早前要求刪改教科書內容,表明日後不能再講「三權分立」,明顯也是政治舉措,但即使林鄭公開盲撐,「我諗都唔能夠令巿民或者國際社會信服,香港係突然間無咗『三權分立』呢個咁重要嘅制度,我相信呢個政治舉措,都係配合返佢哋(港府)收到嘅指示」。
民主黨黃碧雲也批評林鄭及楊潤雄的說法混淆視聽,漠視基本常識,試圖篡改歷史,以達政治目的,「係企圖謀殺三權分立」,令香港司法制度受到嚴重衝擊。她指,香港回歸前後均有獨立的司法機關,立法機關亦有獨立的立法權力,香港過去一直都是奉行「行政主導」下的三權分立,對林鄭說法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

何君堯讚林鄭「振奮人心」

梁美芬批歷屆政府沒講清楚

本身為律師的建制派議員何君堯則指林鄭今日的說法是「振奮人心」,並指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於2015年已指出「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之上」,認為司法系統「唔應該自成一國、與世無爭咁樣」。他又指,會建議特首日後可就判刑向首席大法官作出指示,以就不尋常的案件作出具阻嚇性的量刑,「因為行政長官係要向中央政府負責任嘅,如果香港搞到立立亂,邊個孭飛啊?係行政長官孭飛」。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梁美芬則指,香港回歸前後都是行政主導,不可用「三權分立」形容,指高等法院上訴庭在梁頌恆、游蕙禎宣誓的司法覆核案已清楚指出,三權可以互相制衡,而不是英國式的三權分立。她認為,很多人小學時已經聽過「三權分立」,批港府、行政、立法,司法界人士及部份學者一直有誤解,指去年出現激烈社會騷亂甚至演變為港獨、自決後,更要回到「一國」的概念,甚至認為林鄭及楊潤雄都太遲表態,指港府應在97年主權移交時已講清楚,而非一直迴避、縱容和含混處理,批評過往幾屆政府都有疏漏。
今年65歲的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則聲稱,她由在香港出生的第一天起,已知道香港從未有過三權分立,認為特首有需要將三權分立不存在的訊息,告知香港人。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本土情味》結集《飲食男女》雜誌經典欄目「老字號」文章,記錄香港40家飲食老店的動人故事,見證香港飲食史的甜酸苦辣。即日起,於各大便利店及書報攤有售,並於 《蘋果日報》你的優惠 網上獨家發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