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昨就議員能否在立法會大樓居住問題,向立法會秘書處查詢。發言人回覆指,根據立法會綜合大樓議員辦公室使用指引及條件,議員於大樓獲提供的議員辦公室及相關設施,應用作與立會事務有關的用途,但未表明能否留宿。
根據該份在本月5日發出的指引文件,內容未有限制議員能否在大樓內留宿或通宵逗留。但其中一條文,提及除非有議員全程陪同,訪客不得在午夜12時至翌日早上6時進入及逗留。消息稱,需考慮會否違反大樓本來用途限制等規例。
朱凱廸昨重申,為保障個人及其家人安全,認為政府或立法會都應盡可能配合,而非阻止他考慮在立會內暫住,現時不清楚警方保護期何時完結。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昨被問到朱能否繼續在新界安全居住,劉指「唔關我事」,相信香港是安全城市,每人都覺得很安全。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