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政府擬訂訴訟調解例
蘋果日報 2010/02/09 00:00
【本報訊】雷曼苦主除了街頭抗爭、提出訴訟,還有甚麼出路?夫妻不和是否一定要以法庭爭子女撫養權告終?律政司司長黃仁龍領導的調解工作小組昨發表報告,鼓勵以調解代替訴訟,減省訴訟時間及金錢;現時調解員由不同機構提供,未有評審、投訴及紀律處分程序,小組草擬了《香港調解守則》,供調解員自願遵守,五年內再檢討是否成立獨立評審機構。
未來或獨立評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