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余達聖(三十九歲)數年前脊椎受傷,一度靠妻子持家。妻子前年與他離婚,不讓他常見女兒。月薪僅五千元的被告需支付三千五百元劏房租金,另加父母的生活費,他因此很少外出,常在家流連網上世界養成孤僻性格,當日為宣洩不滿才一時衝動下犯案。
裁判官批評被告因生活不如意而遷怒政府,不見得其犯案動機有何高尚之處,其行為屬有預謀和部署,但沒證據顯示政府運作大受影響,故判緩刑。
去年十月四日被告在新蒲崗家中,於一分鐘內對政府網站發動三百二十六次DDoS攻擊,令網絡伺服器無法運作。被告曾稱因不滿警方去年向示威者施放催淚彈而犯案。
案件編號:KTCC4837/14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