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昨日發聲明反擊指控,認為統一試可確保律師行業保持一致專業水平,並提升入職律師的質素及能力。該會會長熊運信指,律師會有法定責任,訂明律師獲認許資格規定,並非向大學奪權。他又否認做法是繞過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的檢討程序,因常委會檢討範圍是針對全港整體法律教育,與設統一試性質不同。
熊運信續稱,理事會希望各方合作,今年報考大學法律課程的學生,也將成為首批應考統一試考生,故必須及早公佈決定。律師會也是為減輕學生考試負擔,故不會要求學生先通過提供課程的院校考核,才可參加統一試。
馬道立表示,律師水平與公眾利益攸關,若設立統一執業試,能提升律師水平,相信是正確一步,但不希望律師會及提供課程的大學之間,會有政治介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會密切留意事件,認為法律教育和培訓改革,必須以公眾利益為最終依歸。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則希望律師會盡快提供考試詳情,並有適當諮詢。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