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之虎案】卧底警:演戲只得一次機會,做錯嘢冇得返轉頭!
黑社會佐敦之虎卧底警鄭皓瑋
「佐敦之虎」涉自稱黑幫和勝和「426紅棍」兼獲「上海仔」支持接任坐館,與另外8人繼續受審。混入勝和跟隨「佐敦之虎」的卧底警今下午繼續接受盤問,他表示為保持清醒以搜集證據,無論是身處酒吧,或離開酒吧後人在茶餐廳都會繼續扮醉,只因不想被人懷疑,「臥底演戲只得一次機會,做錯嘢冇得返轉頭!」
辯方在本案開審時向法庭指出,涉案臥底鄭皓瑋曾就同一行動出庭作供,但遭法官批評作供不誠實,透露會呈交相關裁決謄本讓法庭參考。鄭獲控方豁免起訴出庭作供,控方未有要求法庭以代號稱呼鄭。辯方上周盤問他時指他除了醉酒吸毒外,還「溝女」跟涉案有關的女子拍拖,對方還將他的化名「維」紋在肩背。
臥底警鄭皓瑋曾供稱,他行動期間開設fb帳戶,因兄弟們不時轉facebook帳戶名字,為迎合他們,他與操控員商量後會更改帳戶名字。然而,他已忘記帳戶名稱、密碼及電郵,現時不能重開該fb帳戶。
鄭估計可能有人侵入其facebook帳戶,「剷走」所有東西,故現時不能重開該帳戶。辯方大狀指fb每一次改名都有時間限制,改名次數越多,需時越久,例如第三次更改facebook名稱申請便需要60天。辯方不排除該帳戶有大量有利於辯方的證據,為免向辯方披露,鄭遂「剷走」facebook帳戶,質疑鄭說謊,但鄭不同意辯方所指。
辯方早前指一名女子Mena是鄭女友,是基於Mena的facebook帳戶去年9月有一則帖子,附有鄭照片,並有「我的最愛,生日快樂」。鄭今強調與Mena是普通朋友,並非情侶,亦無讚好過Mena在facebook的照片。
涉案被告依次為佐敦之虎陳家建、張仲榮、冼寶明、陳嘉漢、蔡明陽、張浩賢、黃俊楊、潘浚倡、黎家龍(年齡介乎17至81歲)。控方指次被告是和勝和現任坐館「寸哥」,第三被告是前坐館「寶明」,第四被告是元老「雀哥」。9人共否認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聲稱是三合會社團幹事、毆鬥等24項控罪。聆訊明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