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兩個理由似是而非。校園屠夫罪無可赦,引致他鋌而走險的貪官奸商同樣罪無可赦。社會公平、正義豈能玷污?明知行兇者曾遭遇不公,又不還他公道,這個世道還讓不讓人活下去?主政者不僅有責任防範校園屠夫、防範抽刃向更弱者的孱頭,更有責任從制度上消除滋生屠夫、孱頭的環境,否則,這個國家、這個民族就真的不可救藥。
與此相關的是,校園血案的廣泛報道,不能只看到可能產生模仿效應的負面因素,同時也要看到其中的警示作用。死者親屬的悲戚、輿論對行兇者的譴責,對於潛在的行兇者及主政者都會產生壓力,可能喚醒他們的良知。當局封殺報道,正是要減輕壓力,以一紙加強校園保安的通知去搪塞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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