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小姐九八年開始在NEWAYKARAOKEBOX任職收銀員,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其上司向她表示,所有員工每月上班日數減半,「返半個月,放半個月無薪假期」,並向員工派發同意書簽署,葉小姐拒絕接受,兩日後被解僱。
年資五年變兩年半
她說,「三月中公司要我哋放晒所有啲假,已心知可能被裁員,但冇諗過會一毫子都冇得賠。」被解僱後,她一直收不到薪金,不斷聯絡人事部,都被諸多推搪,最令其啼笑皆非的是,「佢(人事部職員)話冇錢,如果我肯減一半年資,就即刻開票,我梗係唔制啦,年資五年變兩年半,賠償會少好多。」她向勞工處投訴,並向本報求助,希望討回公道。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已接獲葉小姐的投訴,並已安排勞資雙方在下月初進行調解會議。
反指表現欠佳解僱
NEWAYKARAOKEBOX公關部歐小姐否認葉小姐是因為拒絕新安排而被解僱,反指是因她工作表現欠佳而被解僱,只是時間上較為敏感,葉小姐的上司過去曾多次向她提出口頭警告。
她續稱,葉小姐應得的薪金因為要核數而稍被延誤,但已安排發放,由於她是因工作表現欠佳被解僱,故不會獲得賠償。
歐小姐稱,部份拒絕簽署同意書的員工至今仍受聘,被解僱員工是過去表現未如理想,但礙於當時人手短缺而未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