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入口二噁英超標大閘蟹 官質疑沒客觀標準

蘋果日報 2017/06/30 18:00

大閘蟹新三陽二噁英毒蟹風波

食安中心去年驗出2個內地進口的大閘蟹樣本二噁英含量超標,爆出毒蟹風波。其中一間被食安中心點名的進口商新三陽(香港)有限公司被票控售賣不宜食用的食物。案件今開審,食安專家作供指正常人一年食47隻二噁英含量超標的大閘蟹便會構成風險;肥胖多脂的人一年食10隻已經超過世衛建議攝取量。裁判官質疑沒有客觀標準,又問若向肥胖人士賣高糖高油食品,又是否要檢控?
雙方承認事實提及,食本中心去年9月17日檢取10.4公斤的大閘蟹樣本,並驗出每克樣本含11.683皮克二噁英。辯方指本案爭議重點是涉案大閘蟹是否不宜食用,並指會引用條例的免責條款,指公司持有國內衛生部局發出的證明書證明該養殖場的大閘蟹適合食用。
控方傳召食安專家朱源強,他同意二噁英在食物鏈是無處不在,它會在身體的脂肪積存,可以停留體內7至11年,世衛建議成年人每月可容忍攝入量為按每公斤體重計70皮克。
辯方質疑,即使攝取超過世衛建議也不會即時有危險。朱表示「可以咁講」,但強調若長期4至5年都超標,日後患上癌症的話,「呢4至5年可能有影響」,雖然有風險,但實際影響始終因人而異。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公司代表陳眺明不自辯。辯方陳詞指,二噁英無處不在,所以世衛才制定標準供人衡量,就如香煙一樣「食同唔食,自己小心」,這批大閘蟹只算「可能不適宜食用」,但不能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不適宜食用」。
裁判官也同意專家意見似乎沒有客觀標準,也沒有明確劃線食了多少隻蟹才超標。官又質疑,若按控方標準,可能很多食物也不宜食用,例如糖和油。
案件在7月14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