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符珊娜(30歲)因公司倒閉,現時失業。她早前承認一項偽製紙幣罪,指她去年4月在位於佐敦的辦公室內,製造76張面額500元假鈔。辯方昨求情稱,被告犯案是因意志薄弱及解決問題能力低。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被告偷取家人金錢,可說是家賊,而本案有別於一般透過購物或找換來欺騙他人的假鈔案,否則刑責會更大。
辯方早前指,被告男友家人開設的公司有工友傷亡須賠償,男友因而向被告商借3.8萬元。被告相信若問母親借錢對方會答允,但她不想母親擔心她受騙,故自製假鈔冀瞞天過海。
案件編號:KCCC1160/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