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警員一般要有特定動作才能把槍拔出槍套;事件中沒證據顯示有人企圖拔走該名G4的佩槍。當時該名G4正受到各方推撞,因而無法斷定,引致手槍出袋的「力量」,是由一股或數股力量造成,抑或由不同的「神秘力量」再加上警員身體郁動引致。
對於跌槍是否與該G4將槍套調校得太鬆有關。助理警務處長馬維騄表示,該G4成員使用的槍袋合乎安全,不過警方正採購更合適的槍袋,安排為警員更換。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無法接受報告結論,「有乜理由個槍袋冇事,現場又冇人猛力撞擊、冇人主動拔槍、冇人疏忽,都會跌槍?」他會在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事件。
該名跌槍G4為一名署理總督察,19年前已是合資格的槍械教官,據了解,他目前仍在要員保護組工作。有警隊高層私下透露,作為幹探竟在這種情況下跌槍,待事件丟淡後很可能會「燉冬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