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界中人稱,過去港商在內地有經濟糾紛,部份人或遭一些地方政府無理指控欠款,「好多人只要走返香港,最多唔要大陸嘅廠,雖然內地仲會派人嚟香港追數,但一般返到香港都叫安全」,而近年也有不少民企老闆以投資方式,取得本港居民身份,「佢哋都係將香港當避難所,內地近年反腐,班民企老闆唔多唔少有使錢買通官員,所以有乜事都會先嚟香港避一避」,不過先有肖建華事件,現在再有谷卓恒,難免令這些人擔心香港不再安全,甚至有一些內地商人對他說,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就是針對他們「到時用逃稅、詐騙罪名,名正言順叫港警幫手拉人再引渡,連洗頭艇都慳埋」。
早前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稱,香港商界對修改《逃犯條例》擔心,較23條立法更甚,其實已反映不少商界心知「魔鬼在細節」,「表面好似只會針對港獨、民主派,實際上可能係商界最先中招」。
季陶
周一、三、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