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指,59歲被告朱惠霖曾任政府文員,1996年以40歲之齡退休,取得30萬元退休金及每月2,000元長俸。他翌年因向公司虛報屬下保安員薪金圖賺差價,串謀詐騙罪成,入獄4個月。2005年,被告前往深圳開餐廳,但失敗收場,輸光退休金。案發前被告已離婚,與女友同居,吸冰毒約兩年。
案情指被告2013年9月10日下午在尖沙嘴港鐵站將一包物件交給另一男子,埋伏警員見狀拘捕被告。警方將他押返其西灣河寓所,發現假卡及製卡工具。卡面印刷質素及商標位置均與真卡有異,亦有詞語拼錯串法。警方又搜出市值12.6萬元的冰毒。他供稱會從網上及QQ收取製卡指示及資料。
案件編號:HCCC338/14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