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瘋警針對記者阻採訪 李家超賴「假記者」襲警
李家超
【新增:保安局表示6月至今近6,000人被捕】
警方在反送中示威活動上,多次針對傳媒工作,窒礙新聞自由,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質問政府有何措施保障記者在公眾活動現場採訪時,免受警務人員無理針對、干預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將話題轉到有示威者假冒記者、混入記者群中近距離向警員施襲之上,強調希望傳媒與警方互相體諒,但對於記者採訪時遭警員用強光照射等是否工作常規等問題,則未作回應。
李家超表示,示威活動往往演變成暴力衝突,曾發生有示威者混入記者,近距離向警務人員鎅頸,又有人假冒記者等,警方已制訂相關指引,讓警員在公眾活動或其他警方行動時,透過傳媒機構、組織發出的證件,識別和核實傳媒工作者的身份,又建議傳媒工作者採訪公眾活動時,隨身帶備記者證件及穿上易於識別的服飾、佩戴臂章等,警方及政府新聞處亦會與傳媒會面作出了解,以便日後於警方行動及傳媒工作中取得平衡,並建議傳媒採訪時與警員保持適當距離。
議會陣線毛孟靜怒斥李家超的解釋無法為警員無理對待記者、阻礙傳媒工作的行為提供合法性,民主黨黃碧雲亦舉例指,記者採訪時遭警員用強光照射、影響拍攝,警方拘捕示威者時又會以大批警員包圍,令記者無法拍攝現場情況,質疑有關做法是否警方工作常規。
李家超再推說指行動實際情況要按當時、當地作出部署,混亂情況下,警方要確保行動在安全範圍有效執行,「行動範圍外傳媒絕對可以拍攝到」,而且傳媒的鏡頭「可以zoom前zoom後」,又指警員的工作能保障專業記者履行職務。警察投訴課及監警會一直被質疑無法有效監察警方及跟進對警員的投訴,但李一再在會上強調市民可以作出投訴,監警會會公平處理投訴。
反送中運動至今近半年,警方濫捕情況亦日益加劇。李家超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稱,自今年6月初至今,本港有超過9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截至上月28日,警方共拘捕5,889人,當中921人案件正進行司法程序、33人已完成司法程序。有被捕人士因同時干犯刑事毁壞、襲警及非法集結,分別就各項控罪被判入獄2星期、4個月及8個月。由於部份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監禁10個月。
李家超稱,有未成年人士因干犯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入更生中心,羈留期可以為3至9個月。而被落案控告人士中有102人在18歲以下,佔總數約10.9%;362人報稱為學生,佔總數約38.6%。他又稱由6月9日至11月29日,共有483名警員在行動中受傷,職級由警員至總警司,更詳列警員的傷勢,如「被暴徒投擲汽油彈燒傷」、「被暴徒投擲腐蝕性液體灼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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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2月8日
時間:下午3時
地點:維園遊行至遮打道
主題:守護香港.和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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