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陳文敏斥林鄭「玩文字」:不分立如何制衡?
陳文敏三權分立林鄭月娥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將香港三權分立演繹為三權分工,指香港實行行政主導,三權分立指各司其職,即使三個機關互相制衡,最終亦要透過特首向中央政府負責。法律界質疑其說法混淆視聽,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批評林鄭「玩文字」,反問林鄭沒有三權分立,又如何互相制衡?又指沒有人質疑行政主導,「但唔等於可以做埋立法、司法(機關)嘅嘢」。
林鄭今天指香港享有的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並不是與中央分權的憲制制度,所享有的權力來自中央授權,陳文敏接受《蘋果》查詢時表示,林鄭的說法混淆中央與地方權力關係,指中央及地方機關之間不論三權是否分立都存在權力關係,「三權分立係指一個地區內的管治體制,對外同中央(是否)分權關係及三權分立冇關係」。
陳指,三權分立是地方體制內的權力分佈,連林鄭也不得不承認三權互相制衡,當中《基本法》分別列出行政及立法機關各有不同權責,司法機關則有權力保證行政、立法機關的工作不會超越權力範圍,強調這是普通法下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精要。陳批評林鄭「玩文字」,「我唔明點樣互相制衡但冇三權分立」,又指與中央及地方關係無關,強調是要確保沒有其中一個機關獨攬大權。
林鄭強調香港實行行政主導,落實中央授權在特區要履行的制度,陳文敏反駁指,港府反覆強調行政主導並無意思,「行政主導係咪可以喺法律之上?可以指使法官點判案?冇人質疑行政工作行政主導,但唔等於可以做埋立法、司法(機關)嘅嘢」。
至於林鄭指三權最終要透過特首向中央負責,陳直言有關概念含糊不清,指特首向中央負責無可厚非,包括要按時述職等,但中央不可以因管治不善,直接干預或透過特首干預司法及立法工作,質疑有關概念是公司運作架構,「大老闆叫CEO叫下面部門點做嘢」,重申三權權責受《基本法》限制,體現三權分立,而司法獨立是重要的普通法精神。
陳直言對林鄭說法感到「好可惜」,質疑林鄭希望香港實行甚麼制度,反問林鄭是否想將香港推向可以直接干預法官判案的境地,「香港冇人有絕對權力,如果因為政治原因唔堅持呢啲原則,香港會變成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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