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認有村屋違規廿年未處理 冀3年內完成積壓個案

蘋果日報 2017/09/16 14:26

官地黃偉綸土地問題陳松青土地研究社

申訴專員公署報告批評地政總署針對規違村屋的管制行動和調查拖延散漫,認為總署制定的優次策略不當。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承認,涉及霸佔官地及違規構築物的村屋數量相當多,部個個案處積壓太久,部份個案逾20年都未處理,表現並不理想。
陳松青解釋,過去地政總署是按「先易後難」的方式處理違規個案,希望先解決即時出現的個案,令部份較舊的個案積壓至7,000多宗,目前有5,400宗已完成處理,希望用兩至三年時間處理剩餘個案。他又稱,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未來會針對每個個案訂立完成處理的目標日期和優先次序,亦會定期檢討進度。
對於「土地研究社」報告揭發城中不少富豪透過「短期租約」的方式租用官地興建私人花園、泳池和私家路,而且有關土地多沒有經過公開招標。陳松青解釋,政府現時會按照地皮的位置、大小和現有用途,判斷應否以「短期租約」方式租出,他指若條件符合,直接向申請人批出租約較公開招標更合適。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在另一個場合就指,政府會按既定政策批出短期租約,租約最多為期5年,之後會再按年續租,認為由於每次批出租約,申請人都要符合一定條件,故不認為會出現長年霸佔官地問題。
黃偉綸又提到會用6至6個月進行活化工廈的檢討,包括審視舊式工廈是否符合現金安全準則、有否違反工地契用途。他指只靠懲罰未必有效打擊違法使用,政府將研究如何改善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