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江俊軒(21歲),其父江志鴻是70年代泰拳冠軍,被告自小習拳,曾獲得全港泰拳比賽少年組冠軍。
控方案情指去年4月28日中午,事主謝志成因痛風感腳痛,到北區醫院求診,他乘的士離開時,突然遭一輛私家車截停,兩名男子手持利刀下車追斬事主,事主送院後傷重死亡。
警方其後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指他認識兩名懷疑刀手,事發前曾聽到兩人投訴事主阻礙他們發展回收生意,計劃襲擊事主,被告以為只是拳打對方。
至案發當日,兩名涉嫌刀手着他找事主友人,以找尋事主下落,被告從事主友人處知悉事主到醫院求診,便通知兩名涉嫌刀手。
案件編號:HCCC4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