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前一姐涉以職位行賄 職員稱為與客戶打好關係 GPA不過3也聘用
梁嘉彰摩根大通GPA行賄
投行摩根大通證券香港區前一姐梁嘉彰涉嫌利用職權之便,聘請嘉里物流主席之子擔任分析員,以圖換取對方在生意上優待摩根大通,去年遭廉署拘捕。梁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聆訊今續。負責招聘的經理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透露摩根大通早年設立「客戶推薦計劃(Client Referral Program)」,藉着聘請客戶朋友或家屬,與客戶製造良好關係;即使應徵者的大學成績GPA未達公司要求的3.5、甚至低至2點幾分,亦可獲聘。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負責招聘的初級員工管理部(JRM)經理胡天縱今出庭作供,獲廉署豁免起訴。胡於2008年加入摩根大通,翌年調遷往JRM,而JRM主要負責摩根大通的招聘及員工培訓。她透露,公司分成不同部門,包括負責收購合併的Product Team、負責銷售及地產管理的Industrial Team,另有以地域劃分、負責投資業務的Country Team,而被告是香港區主管。
胡指招聘主要有三個渠道,包括校園、從其他銀行挖角,以及透過「客戶推薦計劃(Client Referral Program)」。一般而言,求職者的GPA需達3.5,惟公司亦會考慮求職者的會計及財務工作背景等。至於客戶推薦計劃,一般由資深員工推薦;當JRM收到被推薦者的履歷後,會作出篩選並進行面試。
胡續指,有關計劃在她加入公司前已成立,被推薦者一般是客戶的朋友或家人,以年輕人為主,計劃目的是與客戶製造良好關係。被推薦者需經過JRM、法律及合規部(LCD)及推薦人部門的主管審批,才可受聘。申請表格亦需註明被薦者與相關客戶的關係。
胡坦言,公司對經「客戶推薦計劃」的求職者並無劃一的入職要求,GPD毋須達到3.5,甚至低至2點幾分也可;而分數亦會視乎求職者所修讀的學科有所調整,例如「工程系一般比其他科難拎高分」。
涉案嘉里物流主席洪敬南的兒子洪任毅於2010年初獲摩根大通聘用,胡確認當時年度招聘計劃已完畢,但最終仍聘用了洪任毅。胡指當年從被告梁嘉彰(51歲)手上收到洪任毅的履歷,形容是「非常強的履歷」,畢業於哈佛工程系、GPA亦有3.3,坦言其他透過「客戶推薦計劃」求職的人,亦未必來自目標學校。
胡又指3.3的GPA不算太低,況且工程系一般比其他科目難取高分,故即使已完成年度招聘,仍考慮以正常程序聘請洪任毅,而非透過「客戶推薦計劃」。胡又確認,在未通過面試及LCD審核前,已經決定聘用洪任毅。
控方向胡展示她於2010年1月10日寫給上司的電郵,提到被告當日曾聯絡她,指洪任毅是嘉里物流主席的兒子,而嘉里物流將於10日內決定聘請哪一間銀行處理公開招股(IPO)事宜。控方問摩根大通是否其中一間競爭銀行,胡確認。
胡在盤問下透露,她加入摩根大通前曾在美林證券等投行工作,獵頭公司於2008年主動接洽並邀請她加入摩根大通。辯方指,若客戶的朋友或家人透過「客戶推薦計劃」入職摩根大通,公司會備存相關客戶在摩根大通所花費的實際支出紀錄,胡同意。根據文件紀錄,嘉里物流集團於2010年度共花費5萬美元,支付摩根大通的銀行服務。
被告梁嘉彰(51歲)被控2010年1月19日至10月28日間向嘉里物流主席洪敬南提供利益,即聘請洪的兒子洪任毅於摩根大通工作,誘使對方於嘉里物流首次公開招股(IPO)聘用投資銀行或機構時,對摩根大通予以優待。資料顯示,洪敬南案發時為全國政協委員。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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