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在油麻地勞審處3樓第12法庭,昨原安排處理4宗案件提堂,包括被帶走男子Singh追薪一案。保安員發現Singh及友人身懷利器,暗中報警,法庭書記若無其事揚聲「請大家等等」便離開,免打草驚蛇。約10分鐘後,衝鋒隊警員直搗庭內,大叫放下隨身物件及立即撤出庭外,氣氛緊張。繙譯員及記者均要接受搜身及查問。
兩男戴着頭巾帽,友人被押離法庭時向記者無奈苦笑。據知,Singh下午曾回法庭查詢,但因該案無限期押後,須再申請等候排期再訊。警方指,在74歲男子身上撿獲的刀,相信作宗教用途,不涉刑事。大律師陸偉雄指,除非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包括獲警務處審批,否則不能以宗教理由管有攻擊性武器。資料顯示,男性錫克教徒接受「劍洗禮」後須持守5種清淨標記,分別為蓄長髮戴頭巾、攜梳子、戴鋼手鈪、穿特製短褲及佩備匕首(kirpan)。
■記者伍嘉豪、黃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