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潮文】地產商撐警為永續暴利(地產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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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小子:在「股東至上理論」下,地產商如要永續豐厚利益,只能遵從當權者的旨意,即使與港人為敵也在所不惜。
最近明報「大灣區國舅爺」一篇專欄文章提到,某大孖沙批評林鄭與商界「Disconnect」,並提到林鄭不但間接逼使大孖沙撐送中、登報止暴制亂與香港主流民意割席,還掉轉槍頭推《收回土地修例》、閉門會議借過橋搞錄音洩密,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已令商界生厭。在判斷這些都市傳說的可信性時,不妨先了解地產商多年來與政府的密切關係。
香港是個太開放的社會,容許政府自把自為,大方地分配資源滿足商界的利益。《官商同謀》一書指出,英治時期殖民地政府營造親商環境,將商界納入權力核心;而中國在改革開放後實施利商政策,亦拉攏香港大商家成為合作夥伴。政府褊袒大地產商,遏止了香港房屋市場的競爭力。在主權移交後,香港地產商認為減建公營房屋能令房屋市場達至均衡水平,特區政府自2002年底放棄建屋目標後,已經無法抗衡地產商壟斷房屋市場。《地產霸權》一書指出,地產商家族霸權世代相傳,令香港市民被迫為較像樣的棲身之所付出昂貴的樓價租金,為使用電力、煤氣、巴士和日常用品付出不合理的高價,而小企業則因為地產商收取高昂租金和費用而被擠出市場,加劇貧富懸殊。《官商同謀》亦提到,香港主權移交後經歷亞洲金融風暴,令一般家庭的經濟狀況嚴重倒退,而商界支持政府不提供充足社會服務的做法,也令社會的不滿加劇。
市民明白官商之間愜意合作關係是非常危險的,對政府疑似貪污向商界利益輸送的行為都份外敏感。《官商同謀》批評政府於1988年解散房屋科,並將房屋問題改由四個顧問部門承擔,在主權移交前有46%的委任者由地產商或直接參與地產發展的專業人士組成,結果政府無法管制九十年代的樓宇炒賣。政府高官與地產商高層的利益關係亦引起爭議,例子包括《官商同謀》提到1999年「數碼港在沒有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批給李澤楷旗下盈科數碼動力(電盈前身)發展」一事;《地產霸權》提到2004至2005年前屋宇署署長梁展文涉及「賤價出售紅灣半島政府權益事件」及「嘉亨灣額外樓面事件」,而退休後獲新世界以豐厚酬勞聘用一事;而2012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收受近二千萬利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八項控罪,事件亦震驚全港。
由此可見,地產商與政府關係既密切又複雜,在「股東至上理論」下,地產商如要永續豐厚利益,只能遵從當權者的旨意,即使與港人為敵也在所不惜。再笨的人,也會明白,地產商撐警撐政府,是為了永續暴利,多於「被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