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承認管理賣淫場所 揭坎坷背景
麥秋琪管理賣淫場所
警方上月在尖沙咀金馬倫道放蛇,拘捕一名管理賣淫場所的20歲少女。少女今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辯方律師求情揭露她背景坎坷,因父親入住戒毒所兼母親離家,被告須入住兒童之家,數年後獲准返家團聚,惟父親已因吸毒變殘廢,少女與內地後母不和被趕走,所任職的公司又倒閉,唯有下海當鳳姐,卻遇上黑社會收保護費,少女遂改為與人合作於上網經營賣淫生意。
裁判官為被告麥秋琪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和教導所報告,押後至明年1月11日判刑,其間麥須還柙。
辯方指,被告的繼母得悉她尋找親母後將她趕走,被告原任職售貨員,公司卻倒閉,被告於是下海當鳳姐,但因有黑社會收保護費,她做了一星期便暫停,其後她想到可租用單位,透過網上賣廣告招生意比較安全,於是找了一名女拍檔合作賣淫,但拍檔不久後退出,她再找兩名新拍檔,自己則轉任管理人拆帳,有需要時仍會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