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興訟】
手機外置電池的標籤與實際有落差是否犯法?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過程中,管有或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包括數量、規格或產品性能等皆屬違法。即將生效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覆蓋範圍擴至服務行業,即就貨品及服務作出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即屬違法,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
不過,外置電池標籤的電容量與實際輸出有落差,律師梁永鏗就認為難以引用《商品說明條例》作出檢控。梁律師表示,測試程序標準沒有法定準則,只要生產商與供應商能提供一些數據或測試程序,支持標籤的容量,便不構成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供應商製造嘅混淆,消費者係冇保障,惟有靠傳媒報道,畀大家知標籤嘅電容量唔等同輸出電容量」。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