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泰國蘇梅島自駕遊遇車禍後,聲稱遭當地警察「屈」錢了事的港人,繼續留在當地。中國駐泰國領事館人員曾提供協助,但涉事港人說:「佢哋提供嘅律師名單,全部都唔喺蘇梅嘅,遠水不能救近火呀。」他說明天便要到司法機構報到,「我哋完全唔識泰文,好擔心」。與三親友同車的港人陳先生,9月14日晚在當地遇上車禍後被帶警署,昨日已被暫時釋放。他說,中國領事館人員昨已與他接觸,並提供可協助律師名單,但全部都並非在蘇梅島,「即係仍然搵唔到律師幫我」。與他相撞的泰國電單車司機報稱受傷,警察當晚要他賠10萬泰銖(2.5萬港元)給電單車司機,「有個警察叫我另外比10萬泰銖警察,幫我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