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吉林省的被告高建國(31歲),04年因打劫等罪被判囚四年半,他昨承認搶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辯方求情稱,被告在案發前一日抵港,擬找工作,當日碰到現仍在逃的男子「大飛」,對方建議打劫,他便跟隨,又解釋他雖然身藏7.5厘米長摺刀,但並沒有使用。
法官邱智立指被告糾黨在郊外犯案,將事主雙手綁起,令事主失去人身自由和安全,幸事主備有手機求助。被告獲釋後兩年內再度犯案,反映被告未有改過,需判阻嚇性刑罰。
案發於去年9月27日,63歲的江聯臻與27歲的女兒江采華到馬鞍山吊手岩行山途中,突遭被告與同黨捉住,江父為保護女兒與同黨推撞,結果面部遭同黨揮拳打傷。
兩賊其後用膠索將父女雙手綁起,然後拿走事主背囊內約2,000元現金、數碼相機及其中一部手機後逃去。父女利用生果刀鬆綁後報警。警方拘捕被告,但同黨則逃脫。
案件編號:DCCC11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