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嘴柯士甸路一間夜總會,向兩名曠工及「跳槽」的女公關追討欠款,因二人曾簽約一旦曠工或跳槽,便須支付欠款五倍的賠償金,而二人共借了十三萬元,夜總會昨日便入稟區域法院,向二人索償共六十五萬元。
原訴人為尚盛有限公司經營的奧斯卡夜總會,答辯人為周寶寶及謝蘊瑩。
入稟狀指,原訴人先後於○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三年一月三日,簽約聘請兩名答辯人當夜總會公關主管,由○三年一月開始工作,為期十八個月,在答辯人要求下,原訴人以娛樂費名義,分別借了十萬元及三萬元予二人。
根據雙方協議,原訴人要求還款時,兩名答辯人便要立刻全數清還,若二人曠工或跳槽至同業,便屬違約,須向原訴人支付等同貸款五倍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