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昨於荃灣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甘國倫(36歲)感化報告正面,自知做錯事,現已定時服藥及接受精神科治療,情緒變得穩定,獲家人支持,亦再沒有自殺傾向。
被告深知此案或會令他失去警員工作,因此已經積極準備新生活,例如從5月開始,連續3個月考取的士、旅遊巴士及重型車輛牌照,又在髮廊義務擔任髮型學徒,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濫用報案熱線999,浪費警力長達3小時,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於去年12月曾企圖自殺,最後得同袍相救,認為被告除了接受懲罰外,亦需要更生及輔導,最終輕判他感化。
案情指去年7月27日早上,被告休班期間看到大窩口邨行人路有中型客貨車違例泊車,保安見狀已向被告解釋該車正在進行清除污泥工程,獲房委會批准停泊。惟被告不接受解釋,隨即打999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