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被裁定表證成立

蘋果日報 2018/01/02 17:22

梁頌恆游蕙禎參與非法集結衝擊立會會議室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被指前年11月宣誓風波中聯同多名議員助理衝擊立會會議室,各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今午裁定五名被告表面證供成立,,押後至本周四(4日)續審。辯方早前在庭上透露,梁頌恆及游蕙禎兩被告有意出庭作供。
辯方今早於中段陳詞中提及,案發時二人有權進入會議場地,保安員屬非法阻撓。控方及後回應指,案發時梁頌恆、游蕙禎均不是立法會議員,又引用人大釋法後的終審法院判詞,指梁、游在前年10月12日首次宣誓後,其議員資格由當日起已被取消。至於案發的11月2日當天,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梁、游離開會議廳的命令是否非法,及保安員是否非法執行梁君彥的命令,在現階段暫無關係。
辯方反駁,人大釋法及有關褫奪議員資格的判決均屬民事範疇;刑事案被告享有基本人權,就是刑事罪沒有追溯力,若案發時梁、游自認為有議員資格,他們對自己行為的規管,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