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指,被告蔡彼得(45歲)既無政治取態,亦非聯同他人行事,沒預謀犯案。案中刀具未開鋒,純屬裝飾品,被告追趕市民一段距離後便已停下,未有揮刀。被告明白社會近期糾紛不易解決,希望各方和平理性處理,盡快回復社會秩序。辯方亦透露,被告9月1日犯案後,曾致電詢問警方須否自首,警方回應稱暫無需要。及至同月23日,被告寓所遭人塗鴉,心理負擔巨大,亦感連累家人。
案情指,案發當日傍晚網上流傳片段,可見身穿白衣的被告在逸東邨巴士總站附近,持刀追向約30名示威者。警方調查後,同月底上門拘捕被告。被告向警供稱,案發前在青衣與人爭執,並遭跟蹤至東涌,遂回家拿刀放進背囊自衞。及後他再見早前與他爭執的男子及其他示威者,並被他們掟雜物,遂持刀追趕他們。案發後一兩天,他已將涉案刀具丟掉。惟涉案片段未顯示曾有人向被告動武。
案件編號:WKCC3763/19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