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嫖客錢後冇提供妓女賣淫集團四男女加監

蘋果日報 2015/03/04 06:00

賣淫soccer伍廸倫馬邁豪許念恩葉敏玲

賣淫集團四名男女成員將嫖客帶到賓館及收取肉金後,卻未有提供妓女,其中損失2,000元的嫖客夥友人自行「放蛇」蒐證並報警,令四人於前年被捕及拘控串謀詐騙罪。四人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囚14至16個月。

四名被告為伍廸倫、葉敏玲、馬邁豪及許念恩,年齡介乎27至41歲。法官指被告利用嫖客認為損失金額少而不報警的心態犯案,以為可以消遙法外。四名被告早前已因一宗企圖導致他人賣淫案被判囚,今日因本案遭加監8至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