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昨天在庭上播放被告張少鴻(29歲)三份會面錄影。被告在首次會面時稱,去年1月26日凌晨趁年初四到旺角逛夜市,其後遇到女事主,想結識她。由於他較早前用可樂送服兩粒感冒藥,故不太清醒,只知自己尾隨她上巴士,但去過那裏則並不清楚,醒後已在家中。
第二、三次會面時,被告改口說在鴨脷洲下車後,本想離開,但事主忽然出現,他遂將她推入街市,叫她不要作聲,在一個攤檔前推她坐下,再搓弄她乳房,事主有叫「唔好」,但沒有反抗。後因有警員出現,他便逃回家。兩份口供有出入,他解釋因感到對不起家人,才想交代清楚整件事。
案件編號:HCCC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