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為確保銀行在需要時仍獲得流動資金支持,該局將第4及5項措施(即該局進行外滙掉期及有期回購交易),納入市場操作框架下,成為常設安排,惟金管局貨幣營運部助理總裁劉應彬強調,有關措施旨在防禦備用,不鼓勵銀行過度倚賴。
他表示,5項措施自推出以來,過去6個月涉及累計借貸總額不逾120億元,而且只集中使用第4及5招,涉及銀行僅「三幾間」,本地或外資行均有。
雖然措施使用量不多,但他重申,在去年下旬信貸及貨幣市場最緊張波動時刻,5招有助減低市場對交易對手信貸風險的擔憂,對紓緩信貸緊絀情況有一定功效,鑑於目前市況尚未完全恢復正常,故當局經諮詢業界後,決定保留最後兩項措施,相信不會對市場構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