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警對峙男子45歲姓張,與妻子及一對子女,同住慈雲山慈正邨正和樓一單位。據悉,夫婦正辦理分居手續;前晚元旦日晚上,事主與妻子及兩名子女,到胞姊同位於慈雲山寓所食飯慶祝新年,其間事主曾喝酒。
至晚上11時許,一家人飯後閒話家常,傾談期間疑觸及事主與妻子婚變傷痛處,加上受酒精影響,事主情緒突然十分激動,衝出屋外聲稱要返家跳樓死。事主家人聞言即時追出,趕至事主寓所查看,發覺他反鎖屋內,拍門無果報警求助。
消防員在地下升起救生氣墊戒備,警員上樓拍門游說,事主情緒激動,持刀在屋內劈門,警告警員切勿強行入屋,同時割右手企圖輕生。
警方調派鐵甲威龍警員到場協助,同時要求談判專家到場,其間事主家人亦加入游說。雙方對峙至昨凌晨2時許,事主被勸服開門,警員一擁入屋將他制服。
救護員替事主包紮割手傷口時,他情緒仍然十分激動奮力反抗,救護員替他注射鎮靜劑及五花大綁送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