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次事件約於10月發生,當晚只有X與被告當值,X稱被告在茶水間摸她,她急步離開,惟被告的手掌仍一直貼住她臀部。其後X因腳部手術放病假,復工時與被告交更,已下班的被告換便服後現身,揑她大腿並聲言「好似真係冇咁結實」。
X指被告在3月再四次侵犯,包括在上環消防局與其他同事一字排開,接受女長官訓示時,被告靠近及按她臀部近20秒。在沙田消防局,X與被告等人交更,遭被告從後「撩」胸圍帶。在尖沙嘴消防局升降機內,被告被拍到趁他人離開時,觸碰X的下巴。X供稱二人步出升降機後,即使有人在局內參觀,被告繼續摸她。
控方及裁判官問X,有其他人在場時,為何她不出聲大叫?X稱不敢,怕會搞出很大件事,又指被告在職多年,她自己亦沒與人樹敵,不希望事件鬧大影響兩人前途。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1873/19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