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的陳瑞欽,在2003年約遇害陳姓女友外出,將她載到山區用手指性侵,再拿石頭重擊她後腦,推下山崖致死。他被捕後坦承殺陳女,還供出13年前開始為償還賭債,陸續殺害兩任妻子、親兒子及兩養子等五人。他又供稱,殺死六人前後共詐騙2,000多萬元新台幣(約540萬港元)的保險金。
由於他主動供出殺害妻、兒等五人,被法庭認定為自首可減刑,去年只被判監20年。但他另被控強姦、殺害陳姓女友的案件在一、二審時都被判死刑,昨日最高法院終審,維持死刑判決,令他成為全台等待執行槍決的第43位死刑犯。
台灣《蘋果日報》